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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发)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04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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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设区市科技局,省直有关单位,南昌、新余、景德镇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,有关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:

    为加快江西省“十二五”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创新规划和科技创新“六个一”工程的实施,提前做好201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立项工作。我厅编制了《2013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现予以发布,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方式

    2013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,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。

    1、网上申报。申报单位必须使用《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(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://www.jxstc.gov.cn查阅),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,完成网上申报。

    2、书面报送。完成网上申报后,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限额的要求,并将项目汇总表(盖章)和纸质《项目申报书》(一式1份),统一报送。

    二、计划类别

    1、科技支撑计划:(1)工业领域(含火炬计划);(2)农业领域;(3)社会发展领域;

    2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:(1)星火计划;(2)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;

    3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;

    4、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:(1)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;(2)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;(3)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;

    5、基础计划:(1)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;(2)软科学计划。

    三、申报要求

    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,涉及项目申报单位、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:

    1、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(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),其中各单项计划(即科技支撑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、对外科技合作、人才、软科学、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)项目不超过2项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不在限项之列。

    2、申报人不得将同一(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)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,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。

    3、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(软科学、自然科学基金、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执行,详见《指南》)。

    4、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,严格按扶持的重点领域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(详见《指南》)。

    5、凡在我省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、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,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。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。

    6、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。各申报单位、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《指南》(详见附件)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,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,确保申报质量。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,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。

    四、报送要求

    1、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项目推荐单位,由推荐单位科技计划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后推荐。

    2、各项目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,可到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。

    3、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,并填写《项目申请书》中的主管部门意见,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,并同时提交《推荐项目汇总一览表》(必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)。未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推荐的项目,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对其项目纸质材料不予接受。

    五、申报时间

    514日以后,各申报单位、推荐单位可登录《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,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,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。网上申报、推荐及送交纸质材料时间安排如下:

    1、科技支撑计划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,申报受理时间为52131日,报送纸质材料时间65日前。

    2、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、软科学计划、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,申报受理时间为618日,报送纸质材料613日前。

受理地点: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(省民政厅大楼西单元9楼),联系人:谢一虹、艾金根、熊军

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

话:0791-88175549  86200587

电子信箱:jxkjgl@163.com

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  商辉 刘新勇 沈卫

  话:0791-8626664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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